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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tephen Cha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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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Thu, 02 Jul 2009 09:02:00 +00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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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偽善有禍</title>
		<description> (太廿三章)

 主耶穌在本章中共七次責備假冒為善的人有禍(連同14節的小字共八次)，且包括了主耶穌在世時所講最嚴厲的話，可見假冒為善是主耶穌最僧惡的罪。但在此最重要的是法利賽人等為甚麼會陷於假冒為善的光景中? 那使當時這些熱心舊約律法的人陷在偽善的罪中的因素是否也同樣使今日信徒變成假冒為善?全章最重要的部份在第一段主教導門徒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勉詞之中，例如: ①主耶穌指出他們能說不能行，因: a．他們所教導人的雖然是根據摩西的律法，卻根本沒有心要去遵行。b．他們把律法的條文，講解得比聖經還嚴謹，成了難擔的擔子，卻是給別人擔的。②他們一切宗教方面的作為，都是為叫人看見。在屬神的事上貪求屬世的虛榮，這種用心，使他們各種宗教活動都變成毫無價值。③他們顛倒了輕重，善惡，誤解實質與外表，信德與禮儀，因他們根本還沒有神的生命(參16節)，卻又熱心「事奉」神，使人以為他們是天國裹的人，其實只站在天國門口，自己不進去，又攔阻了要進天國的人。

 

 今日在教會圈子裏的人，切勿利用教會的地位和活動，求取私人的好處，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就是現代的法利賽人，是神所憎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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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title>
		<description>(太廿:46)

本章所記，是基督在世的末週中的「辯論日」。末節說:「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實在是全章中最好的結語。 

1．無言可答(13節): 不少信徒對娶親筵席中那被丟在黑暗裏哀哭的人覺得無辜。其實無論誰都不用為那不穿禮服而丟在外邊黑暗裹的人，有甚麼類似不平之鳴。因為當主人問他為甚麼不穿禮服暗，聖經明記「那人無言可答」。如果主對他有任何不公正不合理之處，他何至於「無言可答」? 何須留待後人為他呼冤?「祂的判斷何其難測! 」「誰作過祉的謀? 」可向他提供高見呢? 全知全能的神會因偶然的錯誤使人含冤下陰間麼? 其實只有現今活青的人會熱心要替下陰間的人提出上訴，但那些已人陰間的人卻都自認為「無言可答」了。

2．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太廿二:18):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試探耶穌，故意很有禮貌地請教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但主耶穌卻看出他們來意不善。
禮貌和奉承的話，並不能掩飾人內心的惡意，正如毒藥不會因為用糖衣包青便變成不是毒藥。但最重要的是那被人奉承稱譽的人，會不會受諂媚而動心呢? 當然這種人間虛榮的玩意不能打動主的心。所以儘管那些窺探祂的人裝得很像善意請教，祂卻立即看出他們的惡意來。而我們則常因這類「糖衣」着了迷，半推半就的中了毒，便分不出善惡真偽了!

3．「主對我主說……」(41-46): 主耶穌回答完那些人的問難之後，反問那些自以為精通舊約聖經的法利賽人說:「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這些舊約專家丁門，對主耶穌的問題，竟啞口無言。他們雖有聖經知識，卻沒有聖靈的啟示，無法理解「主對我主說」中的第二個「主」，既是大衛的後代，怎麼又是大衛的主? 因為他們不明白，「主」必須從大衛的後裔中道成肉身，為人受死贖罪的救贖真理。注意這些辯論是在主耶穌還沒受死復活之前發生的，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已經是「主」，並且祂受死復活而把「仇敵」踏在腳下的經歷，早在舊約大衛受聖靈感動時已經預言 (詩110:1)，現今又應驗在新約的記載中了。「無知的人阿」(路廿四:25)，為甚麼要向祂問難呢? 為甚麼不誠意求祂的教導和指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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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石頭輥開</title>
		<description>(太廿八:2)
本章記述基督復活情景，真切動人，卻毫無誇張的文句。
「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輯開，坐在上面。」
猶太人的墳墓，不用棺木，而是用相當大的墓穴，其中可安葬一家人或幾代人的屍體，在墓穴外用石頭封住穴口。正當婦女們思慮怎樣可以把墓石挪開時，天使已經把石頭輥開了。
注意上章末節:「他們就帶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封了石頭不是用石頭封住墓口的意思，而是在已經封住墓穴的石頭上，再加封條，不准人移動的意思。就像政府封房屋時加上封條那樣，不是門能否打開的問題，而是根本不許打開。在婦女們還沒留意這問題時，天使已為他們把石頭輥開了。
所以當時的祭司長文士法利賽人等要求彼拉多派兵把宇墳墓，又封住石頭。反而更有力證明基督的復活的真確，又證明兵丁確是受了賄賂而編造謊話，說是門徒把屍體偷走的。否則羅馬政府必然會繼續追究下去。偷屍可不像偷東西，必須找到地方安放。門徒既無事先的計劃，事後又倉惶逃散，官府要追查毫無困難。只要把屍體擺出來，就無法再傳福音了。甚至只詳述追查偷屍經過，也遠比逼害，監禁門徒更有效果。但教會初期雖飽受逼迫，卻未見敵對教會的人提出這一類的證據。

天使把墓石輥開, 是基督復活見證的開端. 若墓石仍封住墳墓, 就沒有下文的復活見證了. 甚麼是今日信徒心靈中的石頭, 封住了那內在新生命, 使我們活不出基督的樣式呢? 是不信、嫉妒、惡計、賄賂、謊言、瞞騙麼? 讓基督復活的震撼, 震掉這些石頭, 使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 ──選自拙作「馬太福音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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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02/51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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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十字架</title>
		<description>(太廿七章)
全章提到「十字架」共九次，基督在十架受死不但是本章的主題，也是全書之主題。在此提及基督被釘十架時較具關鍵性的人物有:
1．猶大(3-5)
第一種人就是出賣主的猶大。他到底有沒有得着他夢寐以求的三十塊錢? 他得着了，卻很快又失去了。他賣主賣友，取得的錢財只不過經一經他的手而已! 在他還來不及運用之前就失去了，不但失去所取得金錢，還失去了他的生命與靈魂!
2. 祭同長，文士 (6,20,41)
人們可能以為當時的宗教領袖必然是幫助耶穌的，事實上最熱心陷害耶穌的正是這些人。他們以「宗教」為進身之階, 遇到有真正敬虔事奉神又受人敬重的神僕時，他們會想盡方法排擠陷害。本章有三節聖經顯出他們的惡毒與偽善:a六節:他們拾
起猶大還給他們的「血價」，說不可放入聖殿庫中, 而這「血價」正是他們付給猶大的，他們的瞎眼與偽善已到無可救藥的鞋度。b．二十節:他們利用「群眾」盲從的心理，挑唆眾人寧要強盜巴拉巴不要耶穌。對於比不上他們的強盜，他們可以擺出同情、扶助、抱打不平的態度，對於遠非他們所能比的耶穌，則極力把他貶得比強盜還然如。c．四十一節:在他們成功的陷害基督之後，竟要盡情凌辱，彷彿對耶穌有不共戴天之仇，洩盡心中怨恨。若不是撤但進佔他們的心，很難理解他們何以如此憎恨基督。
3．群眾(17-25)
一大群的人都說要巴拉巴不要耶穌, 這是否就是人民的意見? 他們究竟代表了大多數人, 是代表了被利用的大多數人? 本章二十節告訴我們「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這就是歷來「民主」制度的弱點。其實世間並沒有完全的制度, 人性的敗壞更使原本就不完美的制度顯得漏洞百出。人們多半愛「新」厭「舊」, 只因「新」的是未經時間考驗而未顯出缺點而已! 其實主要的缺點不在事與理, 乃人。
4. 彼拉多(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他就憑「說也無濟於事」便把耶穌交給人釘十字架! 他既掌握着可以決定人生死的權柄，卻沒按公義定案，是難辭其咎的。a．他明知耶穌因受人嫉妒而被陷害(18節)。b．他夫人在夢中受神警告，特別打發人對他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他知道耶穌是「義人」。c．他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25節)，更證明他的失職。d．主耶穌明說他有罪(約19:1l)
彼拉多的例子說明了一個政治上有地位的人，難免為保護自己職位不顧正義。今日基督徒應反省，在面對冒犯眾怒與求神喜悅二者之間，究竟選擇那一邊?我們會不會比彼拉多更儒弱，更不理會聖靈的責備地出賣自己? </description>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02/51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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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禱</title>
		<description>創世記18:16-23
彼前2:9講到信徒具「君尊」與祭司二職….
本段可見亞伯拉罕如何忠心作祭司
 




一. 照神所賜的負擔代禱

   1.  我所作的事, 豈可瞞著亞伯拉罕?

   2.  神讓你見人所未見….是為甚麼?

   3.  挪亞知洪水將臨, 就….? (來11:7)

   4.  主耶穌見彼得將跌倒, 先為他代禱       (路22: )

 二. 認識神的公義與慈愛  (23-25) 

   1.   按23-25他很明白

          神公義, 慈愛之平衡

   2.   對為犯罪者禱告…

          常不分神的公義慈愛

   3.   為甚麼約翰說

        「我不說當為這罪祈求」?

 三. 認識人的地位

   1.   全段一直慼「義人」之数目代禱…

   2.   雅5:16義人祈禱所發力量….

   3.   不要把牧師當作道行高的和尚

   4.   自己不祈求, 只請人代禱

   5.   來13:18「請為….禱告, 因我們自覺良心無愧      

四.  極謙卑而虔誠 

   1.   敬虔, 死怕冒犯的態度

   2.  看自己像灰塵 (不必佔地位)

   3.   從印尼帶回一大鐵床

   4.   雖敬虔卻不要求, ...</description>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6/25/32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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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一百分</title>
		<description>


有個大富之家，有一雙子女在小學讀書。長女生性柔順好學，小兒子貪玩懶惰，學業成績常常不及格。母親為鼓勵小兒子用功，答應他若有任何一科取得八十分以上，就買一樣他喜歡的玩具給他。半月後，小兒子拿着算術小考的試卷給母親看，每題都答對了，試卷上用紅筆寫上「100」分。母親十分歡喜，正想問他喜歡甚麼？……他姊姊走到母親身旁，對母親附耳說了一句話：「弟弟的試題是他自己出的，分數也是他自己給的。」

 這是多麽有意義的諷剌啊！世上不少人自滿自是，無論怎樣看總是自己比別人好。原因就是這麽簡單：自己出題目，自己評分數。结果總是一百分！原來人最容易被自己欺騙，所以世上真正有自知之明的人很少了！為甚麼不讓福音的光照耀你的人生呢？

 聖經的真道會像一面鏡子公正的告訴你是否過於自髙或過於自卑。虛心領受聖經真理，可作為「你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使你一生受用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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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6/24/30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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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誰把信息帶出去?</title>
		<description>老使徒約翰被囚於找摩荒島。神卻藉這機會使他寫了聖經中最重要的預言書一啟示錄。這正如使徒保羅提到他自己為福音被捆綁時說:「然而神的道卻不被捆綁」不論約翰或保羅都藉文字工作突破了「捆綁」陣使神的道廣傳萬國。但是老約翰既被放逐荒島，縱使寫了啟示錄，若沒有人把它帶出去，仍不能「不被捆綁」，所以帶的人的貢獻不容忽視。究竟是誰把約翰所領受的信息帶出去? 不知道，但那不知名的人為神所作的工作，必蒙神紀念，存到永桓! 讀者們，在文字宣道的工作中，你願作那個帶信息的人麼? </description>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6/24/27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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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從聖經看自由平等</title>
		<description> 

我們若要明白聖經中自由平等的真義，應首先放下一切屬世的學說所給我們的影響，而完全沒有成見的思想神的話。如果我們的思想先接受了屬世的主張，用今世潮流的見解為標準，來判斷聖經中的話語，那麼我們的態度及研究聖經的原則，就已經錯誤了。許多人所以不能從聖經中得到正確的解答，是因為先肯定了有學術地位的人的見解或哲理必然正確，或恐被譏為不合潮流，先有了自己想要有的解釋，然後勉強聖經原意遷就自己的意願。像這樣的尋找聖經根據是不能得到神所要給我們的正確亮光的。

一、不同的自由觀

世人的平等觀念與聖經的觀念有很大的出入，照樣聖經所說的自由與世人所講的自由，也有很大的差別。雖然這些平等和自由的思想都是發源於聖經，影響了全世界; 但世人在平等與自由這方面思想的發展，卻已偏離了聖經的原意。主耶穌當日對猶太人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著自由」。他們回答:「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他們不明白聖經所說的自由是因真理而得的自由，就是從罪中得釋放的自由。所以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二、在罪中是捆綁，勝罪才自由

世人的自由常是在罪中自由犯罪，那是越過真理範圍，違反神旨意的自由。神所給我們的自由是受真理約束的自由，而各人的自由不會侵犯他人的自由。但世人卻漸漸誤解自由，像當日猶太人不明白自由的意義一樣．他們以為自己沒有做過誰的奴僕，也沒有人可以管轄他們。照樣現代人也都以為他們本來就是自由的，可以做任何喜歡的事; 不但不認為在罪中任意放縱是做罪的奴僕，反倒認為接受真理的約束是一種束縛，所以要打破各種真理的約束，好叫他們能在罪中痛快的「自由」，結果人們都只重視自己的權益，輕忽別人的權益，造成更多不安與對立。

三、不同的平等觀

世人的平等與聖經的平等也不相同。聖經指所有在耶穌基督裏面都是平等的(加3:26/28)，所有的人都是因主的恩典得救，而同樣成為神的兒女，也接受同樣的靈，就是神兒子的靈。並不分猶太人或希利尼人，不分男女老幼，這是按著屬靈關係所給我們的平等思想。但並不是說，所有的人都只有一樣的崗位，也不是說無論在家庭;教會，社會，都沒有長幼等級的區別。

階級觀與階級是兩回事，崗位的大小、功用、等次、上下與「階級觀、優越感」是完全兩回事。世人不但爭大、爭權、爭面子，且喜歡擺架子。位小的人也可能架子大，位高的人也可能沒架子，這是「階級觀」的問題，福音真理所消除的是這種自以為比別人優越的觀念。 </description>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7/04/24/16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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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山上寶訓與恩惠的福音衝突嗎 ?</title>
		<description> 有基要派的人認為山上寶訓，乃是基督宣佈祂在天國實現時之律法，是在將來千年國中，基督作王時才在地上實施的，與今日教會時代信徒無關。他們這樣解釋的原因，是因為這幾章的教訓太注重行為，若說是對今日信徒講的，必會損害救恩。但他們這樣主張的結果，使這幾章中的寶貴訓詞對信徒變成毫無用處而近乎多餘的記載。其實此中雖注重行為卻並不絲毫損害救恩。正如雅各書論行為一樣不損害救恩。雅各書有好些地方的記載與山上寶訓相似（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十冊）。因為這裏不是提出得救的條件，而是指出信徒在生活上該有的品格。這些事乃是因信得在基督裏成為新造之人所應有的生命表現，決非人的努力立志能成功的。正如加五22-23; 彼後一5-8的果子一樣，是聖靈在人心中掌權的結果。反之，這裏的道德標準既遠超過世上一切聖人的教訓，就更可證明:人除非信靠基督的救贖又靠聖靈行事（加五25），絕不能實行這些教訓。如果以色列人有祭司、長老、先知等多年教導他們，尚且不能遵守舊約律法; 則向來沒有受過律法教導的外人，怎麼可能遵守比律法的要求更高的「山上寶訓」?
 
 


所以，若有人以為這幾章的教訓雖然可貴，卻是不可能實行的，這是完全撇開了基督徒是已經有神的生命在裏面的講法，是近似外行人的講法。山上寶訓不單是教人做好的好教訓，而是天國子民，怎樣活出神兒女應有的生活：怎樣活在神前，求神喜悅不求人的稱許：怎樣分辨外表的敬虔與生命的果子：怎樣建立一種實事求是，切實遵行主道，不急功近利，只求暫時表面成功的人生觀。這些都是天國子民在地上應建造的「天國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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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Revelation chapter 2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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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6/11/14/20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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