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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tephen Chan &#187; 問答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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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Stephen Chan</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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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恩典何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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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37:53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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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人將神的恩典分為「平價恩典」與「貴價恩典」。平價恩典是不用悔改，不用認罪，只要相信，就可以得著。但貴價恩典是要付代價，為主捨棄，才得著的。這種見解完全把聖經對「恩典」的定義置之不顧，單憑人意解釋。聖經對於神的「恩典」有明確的解釋，如: 1．羅四4/5——「作工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羅十一6——「既然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 ，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 這兩處經文已經把聖經中的「恩典」的定義講得夠清楚。凡是聖經自己已經解明的詞語，只能照聖經自己的解釋領會。引用任何別的非直接的經文或別的大辭典的解釋、神學家的見解，都是畫蛇添足，存心曲解。所以恩典既非平價，也不是貴價，而是無價的非賈品(參徒八20)? 2．聖經從來沒有說一個人可以不必認罪，不必悔改，就可以得救。因不認罪悔改的人，不可能真正信耶穌為救主。有些人喜歡編造一種錯誤的講法，然後又自己加以更正，在更正時就把自己的主張拿出來，其實是利用一種編造出來的錯誤，在更正錯誤之中，把人誤導到另一種錯誤裏去。]]></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有人將神的恩典分為「平價恩典」與「貴價恩典」。平價恩典是不用悔改，不用認罪，只要相信，就可以得著。但貴價恩典是要付代價，為主捨棄，才得著的。這種見解完全把聖經對「恩典」的定義置之不顧，單憑人意解釋。聖經對於神的「恩典」有明確的解釋，如:</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1．羅四4/5——「作工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他的義。」<br />
羅十一6——「既然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 ，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br />
這兩處經文已經把聖經中的「恩典」的定義講得夠清楚。凡是聖經自己已經解明的詞語，只能照聖經自己的解釋領會。引用任何別的非直接的經文或別的大辭典的解釋、神學家的見解，都是畫蛇添足，存心曲解。所以恩典既非平價，也不是貴價，而是無價的非賈品(參徒八20)?</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2．聖經從來沒有說一個人可以不必認罪，不必悔改，就可以得救。因不認罪悔改的人，不可能真正信耶穌為救主。有些人喜歡編造一種錯誤的講法，然後又自己加以更正，在更正時就把自己的主張拿出來，其實是利用一種編造出來的錯誤，在更正錯誤之中，把人誤導到另一種錯誤裏去。</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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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誰「不能承受神的國」?</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65/</link>
		<comments>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65/#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36:12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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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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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嬰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 要明白這兩節經文，只要和十一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連在一起講，就不難找到其真義。保羅不是在提出承受神國的條件，是勸勉信徒不該再像從前在神國以外的樣子行事。他們既已成聖稱義了，就不該像那些不能承受神國之人的行事(相似的經文，見加五19/2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麼? 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嬰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六9/10)</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要明白這兩節經文，只要和十一節「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連在一起講，就不難找到其真義。保羅不是在提出承受神國的條件，是勸勉信徒不該再像從前在神國以外的樣子行事。他們既已成聖稱義了，就不該像那些不能承受神國之人的行事(相似的經文，見加五19/22)?</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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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甚麼是勝過勝過文士的義?</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63/</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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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34:48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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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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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請問那些認為我們的「義」，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才能進天國的人，是否自信現在他們的義，已經可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 或是否自信有朝一日，他們的義必會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而覺得已有希望得救了? 如果我們真要跟法利賽人比賽「義」，恐怕全部基督徒都不能得救。因我們許多人沒有獻十分一，也沒有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此外，還沒加上別的。我們的「義」所以能勝過法利賽人，是因我們承受因信基督而來的義，不是憑自己行律法的義。連使徒保羅也是因信領受從神來的義(腓三9)?]]></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請問那些認為我們的「義」，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才能進天國的人，是否自信現在他們的義，已經可以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 或是否自信有朝一日，他們的義必會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因而覺得已有希望得救了? 如果我們真要跟法利賽人比賽「義」，恐怕全部基督徒都不能得救。因我們許多人沒有獻十分一，也沒有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此外，還沒加上別的。我們的「義」所以能勝過法利賽人，是因我們承受因信基督而來的義，不是憑自己行律法的義。連使徒保羅也是因信領受從神來的義(腓三9)?</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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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天國是努力進入的?</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61/</link>
		<comments>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6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32:32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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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主耶穌在稱讚施洗約翰後，提到這句話，也被人當作要努力行善(或譯作奮力)才能得救。若人能憑自己努力或奮力就能得救，那些苦待己身的宗教的信徒，像故意在火碳上走過的人，會比基督徒更有希望得救了! 另有人則把天國與神國分開，認為進神國只要重生得救，進天國則要奮力作得勝者。但同樣的經文在路十六16卻用了「神國」。太四17說「天國近了」; 可一15卻用了「神國」。(詳參拙作《天國君王) ——馬太福音講義概論中 「天國的福音」)其實這是一句勉勵基督徒要勇敢遵行神所交付的使命，一如施洗約翰那樣。施洗約翰因責備希律王而下監，未見基督救他，因而打發門徒問耶穌，祂是否就是要來的那一位救主?主耶穌要約翰的門徒把所聽見看見的告訴約翰，讓他自己領會。不久約翰終於殉道。但施洗約翰已完成他的託付，作完他的工作。主耶穌沒有救他，卻稱讚他。又說「凡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這句是勸勉約翰順服神的安排，然後轉向門徒等人。茲摘錄拙作馬太福音講義有關本句之解釋以供參考: 十一章十二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 主耶穌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這話是指努力做些好事，才可以進天國麼?還是努力(可譯作奮力)排除接受救恩(信主)的阻力才可進天國?這是了解本節的關鍵。 主耶穌既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8230;.」，把施洗約翰作為一個新開端的人物，所論的必然與施洗約翰有關。施洗約翰傳道的特色，是剛勇猛烈地直斥罪惡。正如天使所預言:「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以利亞就是勇敢責備亞哈王的先知。約翰又直斥到他跟前假意悔改的法利賽人——當時有權勢的宗教領袖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8230;.」(太三7-8)。換言之，他從開始便注重個人的誠信，人不能靠外表的行為而得救。約翰又責備希律王娶他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因而被囚監中，且終被斬殺(太十四1-12)。在施洗約翰之前，約有四百年沒有先知出現，但從施洗約翰起，神國福音的阻力也隨著他的勇敢指責罪惡而增加。人們必須能勝過各種阻力，不怕為信福音而受逼迫，才能因信而得救; 這「努力」應指排除困難，勇於面對因信主而招致的迫害而說的; 卻不是說要努力作甚麼才可以得救。 這樣，本節乃續上文，主耶穌繼績稱許約翰的工作。祂雖然沒有拯救約翰出獄，但約翰對罪惡的勇敢斥責，奮力抗拒當代拒絕真理的潮流，必然引起反對或迫害。他被殺害，不是因自己的過失，乃因這世代的人不接納他的忠告而棄絕他。所以主耶穌對約翰的工作和使命作正面的評價，作為鼓勵「凡不因我跌倒」的人(上文6節)的榜樣，正是天國子民奮勇行道的本色。]]></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主耶穌在稱讚施洗約翰後，提到這句話，也被人當作要努力行善(或譯作奮力)才能得救。若人能憑自己努力或奮力就能得救，那些苦待己身的宗教的信徒，像故意在火碳上走過的人，會比基督徒更有希望得救了! 另有人則把天國與神國分開，認為進神國只要重生得救，進天國則要奮力作得勝者。但同樣的經文在路十六16卻用了「神國」。太四17說「天國近了」; 可一15卻用了「神國」。(詳參拙作《天國君王) ——馬太福音講義概論中 「天國的福音」)其實這是一句勉勵基督徒要勇敢遵行神所交付的使命，一如施洗約翰那樣。施洗約翰因責備希律王而下監，未見基督救他，因而打發門徒問耶穌，祂是否就是要來的那一位救主?主耶穌要約翰的門徒把所聽見看見的告訴約翰，讓他自己領會。不久約翰終於殉道。但施洗約翰已完成他的託付，作完他的工作。主耶穌沒有救他，卻稱讚他。又說「凡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這句是勸勉約翰順服神的安排，然後轉向門徒等人。茲摘錄拙作馬太福音講義有關本句之解釋以供參考:<br />
十一章十二節:「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主耶穌說「天國是努力進入的」，這話是指努力做些好事，才可以進天國麼?還是努力(可譯作奮力)排除接受救恩(信主)的阻力才可進天國?這是了解本節的關鍵。</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主耶穌既說「從施洗約翰的時候到如今&#8230;.」，把施洗約翰作為一個新開端的人物，所論的必然與施洗約翰有關。施洗約翰傳道的特色，是剛勇猛烈地直斥罪惡。正如天使所預言:「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7)，以利亞就是勇敢責備亞哈王的先知。約翰又直斥到他跟前假意悔改的法利賽人——當時有權勢的宗教領袖說:「毒蛇的種類，誰指示你們逃避將來的忿怒呢?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8230;.」(太三7-8)。換言之，他從開始便注重個人的誠信，人不能靠外表的行為而得救。約翰又責備希律王娶他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因而被囚監中，且終被斬殺(太十四1-12)。在施洗約翰之前，約有四百年沒有先知出現，但從施洗約翰起，神國福音的阻力也隨著他的勇敢指責罪惡而增加。人們必須能勝過各種阻力，不怕為信福音而受逼迫，才能因信而得救; 這「努力」應指排除困難，勇於面對因信主而招致的迫害而說的; 卻不是說要努力作甚麼才可以得救。</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這樣，本節乃續上文，主耶穌繼績稱許約翰的工作。祂雖然沒有拯救約翰出獄，但約翰對罪惡的勇敢斥責，奮力抗拒當代拒絕真理的潮流，必然引起反對或迫害。他被殺害，不是因自己的過失，乃因這世代的人不接納他的忠告而棄絕他。所以主耶穌對約翰的工作和使命作正面的評價，作為鼓勵「凡不因我跌倒」的人(上文6節)的榜樣，正是天國子民奮勇行道的本色。</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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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必須經歷許多艱難才能進神的國嗎?</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59/</link>
		<comments>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59/#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30:37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category><![CDATA[苦難]]></category>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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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使徒保羅在南加拉太佈道時，曾勸勉信徒說: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因而有人以為得救並非單因著信，還要經歷許多艱難。這是上下文領會聖經的典型例子。在上文的記載中，一再記述保羅為傳福音飽受猶太人的逼害，甚至用石頭打他，打到以為死了，把他拖到城外，他卻「起來走進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對那城的人傳了福音&#8230;.」(徒十四19-20)，然後緊接著勉勵信徒說: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這話明明是勉勵基督徒應不怕為主受苦，走十架道路，傳講神國福音難免會受逼迫，這條窄路並不易行，因這世代的人不喜歡光明，倒喜歡黑暗(約一5)?使徒彼得也是這樣教訓當時的信徒說: 「&#8230;.有火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8230;.」(彼前四12-15)?總意就是，基督徒按照真理行事生活而受逼迫，不要以為奇怪，要看作當然曾發生的事。 保羅在將殉道前所寫的提摩太後書，更證明他在這裏所說的「進入神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不是指信徒經許多艱難才能得救，而是走這屬天的道路必然會受世人或教內屬肉體的信徒的逼迫。提後三11/12說: 「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注意在此所說的以哥念、路司得正是徒二十22所說的受逼迫的經歷。保羅加上一句「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表明所說的是關乎已得救的信徒如敬虔度日而不容於世人的事，不是說要受逼迫才可以得救。這是非常明顯的正意，是任何沒有偏見的人所同意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使徒保羅在南加拉太佈道時，曾勸勉信徒說: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因而有人以為得救並非單因著信，還要經歷許多艱難。這是上下文領會聖經的典型例子。在上文的記載中，一再記述保羅為傳福音飽受猶太人的逼害，甚至用石頭打他，打到以為死了，把他拖到城外，他卻「起來走進城去，第二天同巴拿巴往特庇去，對那城的人傳了福音&#8230;.」(徒十四19-20)，然後緊接著勉勵信徒說: 「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這話明明是勉勵基督徒應不怕為主受苦，走十架道路，傳講神國福音難免會受逼迫，這條窄路並不易行，因這世代的人不喜歡光明，倒喜歡黑暗(約一5)?使徒彼得也是這樣教訓當時的信徒說: 「&#8230;.有火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8230;.」(彼前四12-15)?總意就是，基督徒按照真理行事生活而受逼迫，不要以為奇怪，要看作當然曾發生的事。</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保羅在將殉道前所寫的提摩太後書，更證明他在這裏所說的「進入神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不是指信徒經許多艱難才能得救，而是走這屬天的道路必然會受世人或教內屬肉體的信徒的逼迫。提後三11/12說: 「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注意在此所說的以哥念、路司得正是徒二十22所說的受逼迫的經歷。保羅加上一句「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表明所說的是關乎已得救的信徒如敬虔度日而不容於世人的事，不是說要受逼迫才可以得救。這是非常明顯的正意，是任何沒有偏見的人所同意的。</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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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誰犯了褻瀆聖靈的罪?</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9/07/14/557/</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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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5 Jul 2009 06:29:23 +0000</pubDate>
		<dc:creator>phebe</dc:creator>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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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太十二32) 基督徒若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是否還可以得救? 因為主耶穌明說「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對這問題應注意主耶穌是指甚麼人犯這樣的罪? 留心上下文就知道，是那些故意說耶穌靠鬼王趕鬼的法利賽人。而這些法利賽人，下文明說他們是壞樹，是惡人，他們所說褻瀆話是由於他們裏面敗壞的生命，有如毒蛇的種類——「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 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 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3-35)。主耶穌從不如此稱屬祂的人。這些褻瀆聖靈的人根本不是信徒，聖經從來沒有說真信徒會犯褻瀆聖靈的罪。所以主耶穌是警告那些不信的惡人，故意毀謗聖靈的罪得不著赦免，而不是對信徒說的。(詳參拙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strong><em>「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em></strong>  (太十二32)</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基督徒若犯了褻瀆聖靈的罪，是否還可以得救? 因為主耶穌明說「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對這問題應注意主耶穌是指甚麼人犯這樣的罪? 留心上下文就知道，是那些故意說耶穌靠鬼王趕鬼的法利賽人。而這些法利賽人，下文明說他們是壞樹，是惡人，他們所說褻瀆話是由於他們裏面敗壞的生命，有如毒蛇的種類——「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 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 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十二33-35)。主耶穌從不如此稱屬祂的人。這些褻瀆聖靈的人根本不是信徒，聖經從來沒有說真信徒會犯褻瀆聖靈的罪。所以主耶穌是警告那些不信的惡人，故意毀謗聖靈的罪得不著赦免，而不是對信徒說的。(詳參拙作《天國君王》——馬太福音講義)</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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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山上寶訓與恩惠的福音衝突嗎 ?</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7/04/24/206/</link>
		<comments>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7/04/24/206/#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4 Apr 2007 16:07:28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istra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靈修短文]]></category>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救恩]]></category>
		<category><![CDATA[信心與行為]]></category>
		<category><![CDATA[太5]]></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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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有基要派的人認為山上寶訓，乃是基督宣佈祂在天國實現時之律法，是在將來千年國中，基督作王時才在地上實施的，與今日教會時代信徒無關。他們這樣解釋的原因，是因為這幾章的教訓太注重行為，若說是對今日信徒講的，必會損害救恩。但他們這樣主張的結果，使這幾章中的寶貴訓詞對信徒變成毫無用處而近乎多餘的記載。其實此中雖注重行為卻並不絲毫損害救恩。正如雅各書論行為一樣不損害救恩。雅各書有好些地方的記載與山上寶訓相似（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十冊）。因為這裏不是提出得救的條件，而是指出信徒在生活上該有的品格。這些事乃是因信得在基督裏成為新造之人所應有的生命表現，決非人的努力立志能成功的。正如加五22-23; 彼後一5-8的果子一樣，是聖靈在人心中掌權的結果。反之，這裏的道德標準既遠超過世上一切聖人的教訓，就更可證明:人除非信靠基督的救贖又靠聖靈行事（加五25），絕不能實行這些教訓。如果以色列人有祭司、長老、先知等多年教導他們，尚且不能遵守舊約律法; 則向來沒有受過律法教導的外人，怎麼可能遵守比律法的要求更高的「山上寶訓」? 所以，若有人以為這幾章的教訓雖然可貴，卻是不可能實行的，這是完全撇開了基督徒是已經有神的生命在裏面的講法，是近似外行人的講法。山上寶訓不單是教人做好的好教訓，而是天國子民，怎樣活出神兒女應有的生活：怎樣活在神前，求神喜悅不求人的稱許：怎樣分辨外表的敬虔與生命的果子：怎樣建立一種實事求是，切實遵行主道，不急功近利，只求暫時表面成功的人生觀。這些都是天國子民在地上應建造的「天國文化」。]]></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有基要派的人認為山上寶訓，乃是基督宣佈祂在天國實現時之律法，是在將來千年國中，基督作王時才在地上實施的，與今日教會時代信徒無關。他們這樣解釋的原因，是因為這幾章的教訓太注重行為，若說是對今日信徒講的，必會損害救恩。但他們這樣主張的結果，使這幾章中的寶貴訓詞對信徒變成毫無用處而近乎多餘的記載。其實此中雖注重行為卻並不絲毫損害救恩。正如雅各書論行為一樣不損害救恩。雅各書有好些地方的記載與山上寶訓相似（參拙作「新約書信讀經講義」第十冊）。因為這裏不是提出得救的條件，而是指出信徒在生活上該有的品格。這些事乃是因信得在基督裏成為新造之人所應有的生命表現，決非人的努力立志能成功的。正如加五22-23; 彼後一5-8的果子一樣，是聖靈在人心中掌權的結果。反之，這裏的道德標準既遠超過世上一切聖人的教訓，就更可證明:人除非信靠基督的救贖又靠聖靈行事（加五25），絕不能實行這些教訓。如果以色列人有祭司、長老、先知等多年教導他們，尚且不能遵守舊約律法; 則向來沒有受過律法教導的外人，怎麼可能遵守比律法的要求更高的「山上寶訓」?</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所以，若有人以為這幾章的教訓雖然可貴，卻是不可能實行的，這是完全撇開了基督徒是已經有神的生命在裏面的講法，是近似外行人的講法。山上寶訓不單是教人做好的好教訓，而是天國子民，怎樣活出神兒女應有的生活：怎樣活在神前，求神喜悅不求人的稱許：怎樣分辨外表的敬虔與生命的果子：怎樣建立一種實事求是，切實遵行主道，不急功近利，只求暫時表面成功的人生觀。這些都是天國子民在地上應建造的「天國文化」。</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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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主耶穌為甚麼對母親無禮?</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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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8 Sep 2006 18:02:57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istra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耶穌與天父]]></category>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母親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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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問: 約2:3．4耶穌母親在婚筵中來告訴祂「他們沒有酒了」，主耶穌回答母親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是否無禮?答: 主耶穌降世為人共三十三年半，可分為兩大階段: 第一階段:在家盡孝，祂用了三十年的日子，作木匠的兒子盡人子的本份，完全沒有顯出祂是萬有的創造主神(猶24)的氣派，正如排2:6．9所說:「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全能全知萬有的主神，甘心受血肉之人的約束三十年，過平凡窮苦的生活，這階段到祂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為止．當祂從水中上來時，神親自印證說:「你是我的兒子，我所喜悅的」，證明祂甘心為窮苦家之人子的三十年，蒙神悅納。 第二階段:從祂到曠野受試探而勝過魔鬼開始，祂按神旨意傳神國的福音，完成救贖之大使命，用餘下三年半，照神的旨意說話行事，包括行神蹟或施教訓，都按神的旨意，直到被釘十字架．就如祂說:①「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②祂醫治一個三十八年的病人，行神蹟也是按神旨意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0又說:「我的教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者的」(約7:16)．這後三年半四處奔走，盡用每一天，在這階段中的行事，以神的事與使命為首，耶穌不願意讓任何親情或友情干預祂這階段中的事奉．例如: a．除了約2:3祂回答母親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之外，約7:6祂照樣對祂兄弟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筆者個人的領會，這句話似乎表示祂在何時作何事，都按神的指引而行，不容別人干擾。 b．在傳道工作中，祂母親與弟妹等也曾來找祂，甚至以為祂癩狂了(可3:21)，祂卻四面觀看周圍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就是我的母親，兄弟和姐妹了」(可2:21，31-35)。所以，「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這句話應指祂在開始遵照神的指引行的事上，與她無干，卻不是說祂與撫養祂的母親無干．祂在十架上受死時把母親交託使徒約翰時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約翰說看你的母親上約19:26-27)，可助證祂直到十架苦難中仍顧念肉身的母親．總而言之，基督在世三十有餘年中，完全順從神的旨意，聖潔無瑕疵的完成救贖之恩。使凡接受祂救恩的人，都蒙恩成為神國子民，都成為神家裏的人了(弗2:19)。]]></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問: 約2:3．4耶穌母親在婚筵中來告訴祂「他們沒有酒了」，主耶穌回答母親說:「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是否無禮?答: 主耶穌降世為人共三十三年半，可分為兩大階段:</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第一階段:在家盡孝，祂用了三十年的日子，作木匠的兒子盡人子的本份，完全沒有顯出祂是萬有的創造主神(猶24)的氣派，正如排2:6．9所說:「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全能全知萬有的主神，甘心受血肉之人的約束三十年，過平凡窮苦的生活，這階段到祂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為止．當祂從水中上來時，神親自印證說:「你是我的兒子，我所喜悅的」，證明祂甘心為窮苦家之人子的三十年，蒙神悅納。</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第二階段:從祂到曠野受試探而勝過魔鬼開始，祂按神旨意傳神國的福音，完成救贖之大使命，用餘下三年半，照神的旨意說話行事，包括行神蹟或施教訓，都按神的旨意，直到被釘十字架．就如祂說:①「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4:34)．②祂醫治一個三十八年的病人，行神蹟也是按神旨意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0又說:「我的教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者的」(約7:16)．這後三年半四處奔走，盡用每一天，在這階段中的行事，以神的事與使命為首，耶穌不願意讓任何親情或友情干預祂這階段中的事奉．例如:</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a．除了約2:3祂回答母親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之外，約7:6祂照樣對祂兄弟們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筆者個人的領會，這句話似乎表示祂在何時作何事，都按神的指引而行，不容別人干擾。</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在傳道工作中，祂母親與弟妹等也曾來找祂，甚至以為祂癩狂了(可3:21)，祂卻四面觀看周圍的人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神旨意的，就是我的母親，兄弟和姐妹了」(可2:21，31-35)。所以，「母親我與你有甚麼相干」這句話應指祂在開始遵照神的指引行的事上，與她無干，卻不是說祂與撫養祂的母親無干．祂在十架上受死時把母親交託使徒約翰時說:「母親看你的兒子，又對約翰說看你的母親上約19:26-27)，可助證祂直到十架苦難中仍顧念肉身的母親．總而言之，基督在世三十有餘年中，完全順從神的旨意，聖潔無瑕疵的完成救贖之恩。使凡接受祂救恩的人，都蒙恩成為神國子民，都成為神家裏的人了(弗2:19)。</span></span><br />
<span style="font-size: medium;"><span style="line-height: 24px;"><br />
</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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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胎兒是不是人?</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6/02/09/145/</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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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Feb 2006 23:44:03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istra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辯道]]></category>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家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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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溫哥華讀者問:近來溫哥華為一所墮胎診所, 許多人示威抗議。據說示威者多半是基督徒。這樣作是否違法及侵犯人權?答:(1)其實這件事是有關人權的爭論，有人認為孕婦有權決定她要不要胎中的孩子，且認為胎兒沒有人權，因為他還不是人。但這卻不是聖經的觀點。 a.路一16施洗約翰「從母腹就被聖靈充滿了」。可見胎兒一定是人，且是有靈魂的人，否則怎能被聖靈充滿? b.馬利亞對天使說他願意把身子給神使用 (路一38)之後，立即去看她的親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看見馬利亞就說:「我主的母到我這裏來。這是從那裏得的呢?」(路一43)注意我 「主」是指馬利亞腹中的胎兒(基督)，那是馬利亞剛從聖靈受孕的。並且以利沙伯的胎 (即未出生的施洗約翰)也 「就歡喜跳動」(路一44)，可見這兩個胎都已經是人。 照筆者意見那些說胎兒沒有人權的，是「欺負」不會說話的胎兒，是自私的籍口。 (2)最近阿拉斯加漏油污染事件，使沿海許多動物受害。溫哥華某團體曾動用不少金錢人力，為著拯救少數海獅，其中一隻懷了胎，他們極力拯救，終於不幸死去，「一屍兩命」，還有人為牠流淚。現代人對禽獸何以如此仁慈? 對自己同類却冷酷的說他們沒有資格享人權，因他們不是人!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 style="font-size: small;"><br />
溫哥華讀者問:近來溫哥華為一所墮胎診所, 許多人示威抗議。據說示威者多半是基督徒。這樣作是否違法及侵犯人權?答:(1)其實這件事是有關人權的爭論，有人認為孕婦有權決定她要不要胎中的孩子，且認為胎兒沒有人權，因為他還不是人。但這卻不是聖經的觀點。<br />
a.路一16施洗約翰「從母腹就被聖靈充滿了」。可見胎兒一定是人，且是有靈魂的人，否則怎能被聖靈充滿? b.馬利亞對天使說他願意把身子給神使用 (路一38)之後，立即去看她的親戚以利沙伯。以利沙伯一看見馬利亞就說:「我主的母到我這裏來。這是從那裏得的呢?」(路一43)注意我 「主」是指馬利亞腹中的胎兒(基督)，那是馬利亞剛從聖靈受孕的。並且以利沙伯的胎 (即未出生的施洗約翰)也 「就歡喜跳動」(路一44)，可見這兩個胎都已經是人。</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照筆者意見那些說胎兒沒有人權的，是「欺負」不會說話的胎兒，是自私的籍口。</p>
<div><span style="font-size: small;"><span style="font-size: small;">(2)最近阿拉斯加漏油污染事件，使沿海許多動物受害。溫哥華某團體曾動用不少金錢人力，為著拯救少數海獅，其中一隻懷了胎，他們極力拯救，終於不幸死去，「一屍兩命」，還有人為牠流淚。現代人對禽獸何以如此仁慈? 對自己同類却冷酷的說他們沒有資格享人權，因他們不是人!</span></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p>
<p></span></span> </p>
<p></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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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問題解答: 窮寡婦的奉獻</title>
		<link>http://www.stephenctchan.com/2006/02/09/144/</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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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9 Feb 2006 22:51:3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istrator</dc:creator>
				<category><![CDATA[金錢]]></category>
		<category><![CDATA[問答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教會生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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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加拿大讀者問:可十三41-44窮寡婦的奉獻與財主們的奉獻是否與當時的特別捐輸有關。不是普通奉獻?答:你的問題似乎(1)要知道捐輸是否與奉獻有別。(2)是否有當時的特別背景。而整個事件不宜或不完全合宜用於今日教會。茲解答如下: (1)聖經把捐輸也看作一種 「祭」(來十三16)。無論甚麼捐獻，都應先奉獻給神才轉交給人。 (2)無論當時有甚麼背景，重要的是聖經選記這事經過的用意是甚麼，聖經選記時已把無關重要的 「背景」撇下，要向我們表達一些奉獻方面的真理原則。我們所要留意的，足聖經在窮寡婦與財主之間，所要給我們有關奉獻的主要信息是甚麼? 留意讀可十二44「因為他們部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費生的都投上了。主的教導十分清楚，神不喜悅近似施捨，全無心意的「奉猷」，却悅納完全「投上」的奉獻。無論引用甚麼歷史背景，應與這教訓相合而非相背，才是正確的領悟。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span style="font-size: small;"><br />
加拿大讀者問:可十三41-44窮寡婦的奉獻與財主們的奉獻是否與當時的特別捐輸有關。不是普通奉獻?答:你的問題似乎(1)要知道捐輸是否與奉獻有別。(2)是否有當時的特別背景。而整個事件不宜或不完全合宜用於今日教會。茲解答如下:</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1)聖經把捐輸也看作一種 「祭」(來十三16)。無論甚麼捐獻，都應先奉獻給神才轉交給人。</p>
<div><span style="font-size: small;"><span style="font-size: small;">(2)無論當時有甚麼背景，重要的是聖經選記這事經過的用意是甚麼，聖經選記時已把無關重要的 「背景」撇下，要向我們表達一些奉獻方面的真理原則。我們所要留意的，足聖經在窮寡婦與財主之間，所要給我們有關奉獻的主要信息是甚麼? 留意讀可十二44「因為他們部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他一切費生的都投上了。主的教導十分清楚，神不喜悅近似施捨，全無心意的「奉猷」，却悅納完全「投上」的奉獻。無論引用甚麼歷史背景，應與這教訓相合而非相背，才是正確的領悟。</span></span></div>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p>
<p></span></span> </p>
<p></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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