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救主耶穌


基督三十歲開始傳道,祂口中的教訓使人希奇,像有權柄的人,不像當時的文士(可 1:23)祂的眼看透人心中的意念(可2:8)。祂的手曾摸過長大麻瘋的人,使他們痊愈(可1:41); 曾親自為十二個門徒洗腳(約13:4-5);又曾抱著小孩于,為他們祝福(可10:16)。祂的腳走遍各城各鄉,傳揚福音(可1:38/39),又曾從海面上走到門徒的船上,使風浪平靜(約6:18/21); 最後帶著門徒走到客西馬尼園,面對十字架的苦難(太26-27章)。祂的心以父的事為念 (路2:49), 為硬心的人憂愁(可3:5)。

當祂要按神旨意為人受死贖罪時,祂的雙手、雙腳都已被釘在十字架上了。祂的手腳都不能再作甚麼的時候,祂的口仍吐出恩言,為釘祂的人求赦罪; 又明確的應許那一位認罪悔改的強盜說:「今日你就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祂曾向人宣告說:祂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直到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時,祂仍不忘救罪人的使命。若祂垂死時愛顧十字架旁的強盜,還現今祂坐在父神的右邊,豈不更愛顧你?祂肯聽強盜真誠的懇求,豈不更願垂聽你我的懇求?

黙記金句: 「耶穌對他說, 我實在告訴你,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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