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25, 2006
燈塔是怎樣發光的?
「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12:3)
燈塔是怎樣發光的呢? 是否推測大概甚麼時候會有船隻經過的時候才發光呢? 設立一座燈塔耗費不少電力和金錢,如果一夜之間有許多船隻經過固然值得,但如果整個晚上只有一隻小船經過又怎樣呢? 甚至一連好幾個晚上都沒有船隻需要它的光,那是否算為浪費呢? 是不是可以設立一座流動的燈塔,看看那稟有船就把它放在那裏去閃出它的光輝來? 倘若果真有這樣不固定位置的一座燈塔,那根本就不算得是燈塔了。
當燈塔發光的時候,它從不計算這一夜要有多少船隻經過才是划算的。它也不會因為太寂寞孤單而改換它的位置。在每一個墨黑的夜稟,它不斷地消耗大量燃料,發出一閃一閃的光輝,就是為著指引一隻不可知的偶然經過的船隻; 又因為它是從不改變位置,所以看見它的閃光的船才能辨認出它們應當航行的方向。這就是燈塔最重要的價值。燈塔若不能發生這樣的作用,那才是真正的浪費!
基督徒們,神的工人們,教會的領袖們! 我們是否真正明白教會是世界的光的意義呢? 我們是否認清神所要我們在這世代中應當維持的見證是什麼呢? 我們已經知道了各人在神的家中應站的崗位嗎? 我們已經站穩我們的崗位了嗎? 我們的腳步是正走向神所指示我們的「摩利亞山」嗎? 有不少人的眼睛正在一轉一轉的找尋到比較多船隻經過的海面去發光,結果他們變成一座會浮動的「燈塔」。也有不少人過於「精打細算」,變成一座看情勢發光的「燈塔」! 其實這才是真正的浪費,真正的徒勞無功。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這種工程要像不能經火的草木禾楷一般,蕩然無存。
只用商業化的現實眼光和屬物質的利益估量聖工的價值,不用屬靈的眼光計算為真理作見證的價值; 只肯為虛名、權位、親情、個人的利益付上代價,不肯為神的託付和福音的責任付上十足的代價,是今日教會最短視的悲劇!
默記金句:「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但12:3) ──發表於一九七零年聖經報月刊,二千年七月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