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頭點起地獄的火


黙記金句:「這樣,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雅三5-6)

在北美洲幾乎每年都有森林大火,一燒起來以千公頃計。起火的原因多半是吸煙者棄置煙頭在山林裏,或旅行客在山林中燒烤留下的火種,以為必會自然熄滅,豈知引起難以計算的損失和災害。

雅各特提醒信徒,「最小的火能點著最大的樹林」,而且是「從地獄裏點著的」。怎麼說是地獄點著的呢?地獄的火是撲不滅的,許多是非論斷,像地獄的火撲不滅,就是傳是非的人死了,他所傳的的錯誤判斷仍繼續被人傳說…。換言之,就算人死了,仍種下難以止息的損害!

在教會中最容易引起不同心和各樣紛爭的,就是論斷人的舌頭。因論斷能挑起人心中的火,好像把「地獄的火」點著在人心中似的,引起對方心中的憤恨,糾紛就會像火一般不斷燃燒下去! 這真是給魔鬼一個大機會! 往往兩個弟兄彼此發生意見,竟而長久不能和解,其原因還不在「意見」的本身。使他們傷痕加深的,乃是他們在「意見」之後,加上一些惟恐天下不亂,推波助瀾之人的論斷, 就像不滅的火一般, 焚毀了他們彼此的愛心, 使他們難以和解。若是意見之後沒有論斷,事情一過,彼此的意見也漸在愛中融化了。因此,我們更當彼此勉勵,謹慎自己的舌頭,且當撲滅論斷的火,塞住論斷者的口才好。

談到論斷人,一個人是論不成功的,沒有人獨自坐在房間,對著鏡子論斷弟兄一番。所以論斷的罪,多是二人或數人同時犯的,不是你先論斷我給你附和,就是我先「放火」,你替我「加油」,這樣才論斷成功。先開口的人,他心中起初還有戒意,恐怕犯罪。但對方給他附和,立刻放膽大論起來。二人既同犯一罪,自然官官相衛, 雖然聖靈在他們的良心中向他們說話,可是這個聲音卻常被壓住了! 所以若有人向你論斷別人的時候,論斷了許久還繼續下去的話, 你決不可把這個罪完全推在別人身上。你在論斷的罪上若不是「主犯」,便是「從犯」了。許多時候我們不是主動的存心論斷人,卻不知不覺的落在論斷之中,結果除了魔鬼,沒有人是勝利者,這豈不是神家莫須有的虧損嗎?

另一方面, 火可以照明、發熱、供給動能、給人温暖. 我們為甚麼不用舌頭點燃別人心靈的火, 使人內外都得着温暖, 得着屬靈的動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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