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7, 2006
蒙恩與受苦
「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 (腓1:29)
全節經文雖只有三句,卻非常寶貴。一般人一聽到蒙恩,必然想到蒙福受惠,總必是得好處方面; 但這節金句卻告訴我們蒙恩的真義是信服基督,且甘願為祂受苦!
「你們蒙恩….」,這「蒙恩」是緊接著下二句的動力,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且願「為祂受苦」之蒙恩。我們要認識到信服基督和為祂受苦,都是蒙恩。我們怎麼樣信服基督以致得救,也要為信服基督而受苦,這一切都是神的恩典。可惜有人受苦,並不蒙恩,像以色列人飄流在曠野四十年之久,也埋怨了四十年,苦得要命,卻倒斃曠野未享安息。
今天有許多的基督徒是吃苦而不蒙恩。苦吃得多並無可誇,就如孩子屢次受母親管教、責罰,卻從不悔改,就是白白吃苦,並未蒙恩。
基督徒若遇苦難或不如意事,應先在神前省察,是否自己得罪了神,誠實認罪的必蒙赦免。箴言廿八章十三節說:「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若不是自己犯罪,就可以放心的「信服基督」,因祂讓我們受苦,必然為使我們得益處,信服祂出於美意的苦難,不但有能力得勝有餘,且會因自己配為祂受苦感到甘甜,面對苦難仍能從內心深處感到喜樂!
默記金句:「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1:29)
默記金句:「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