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7, 2006
不愛光倒愛黑暗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約3:19
)某城警察討論如何增強治安,減少晚間的罪案,大家都認為最經濟而能收效的方法,是在各黑暗小巷增設街燈。犯罪的人不喜歡光明,甚至恨惡光明。有些較有組織的劫匪,在犯案時,先毀壞照明系統,他們自已則帶著隨身的電手筒,在黑暗中便於作惡。這就是為甚麼主耶穌這真光不受歡迎的原因。為甚麼基督時代的宗教領袖那麼憎恨主耶穌? 因為他們侵吞寡婦的產業,卻故意作很長的禱告,以表虔誠; 他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 23:27)。他們這許多黑暗面,在真光之主跟前無可掩飾。所以他們要挖盡心計除滅這位光明的主基督,正如使徒保羅所說:「此等不信之人,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 。
人性的敗壞,使人既鄙視不如自己的人,又容不下比自己強的人;既抹黑好人,又庇護惡人; 既行強暴,屈枉正直,又善於質疑神的公義與慈愛。因為人不愛光倒愛黑暗! 世人不知不覺中,把一切人的惡行,歸罪於恨惡罪惡的神。所以,今日基督徒要為主發光,按真理行事,不但要認識魔鬼的詭計、人性的奸詐,還要準備付出重大的代價,除了心裏受基督的愛激勵之外,還要堅信神的公義。這樣才可以在行善反而遭受惡報時,不至喪志(參加6:9)。
默記金句:「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