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17, 2006
神已應許何以未得?
約書亞記一章8節說: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
從這節經文中黙想三點要訓:
一、領袖與群體
「你們」不單指約書亞一人,而是指所有的以色列人。進迦南這件事,神只興起約書亞為領袖帶領眾人,而進入迦南卻要全會眾同去。這應許不單是給約書亞一人的,神要所有的以色列人共同進去,共同征服前面的仇敵。現在我們打福音的仗,也是全體基督徒都應參與的,因為這應許是由全教會去得的。
二、腳掌所踏過的
這應許說:「凡你腳掌所踏之地都賜給你」,不是凡你心裏所想的地都賜給你。那就是說,不能單有心願,乃是實際去遵行,去得到。今天我們聽道,聽到的不就是你的,知道的也不就是你的。知識並不代表經驗,要經歷過才是你的。例如有一個應許:「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這應許是你的嗎? 如果你有信心去支取就是的,沒有信心去支取就不是你的。不是當然是你的,要用信心的腳掌踏進去才是你的。
三、應許與信心
這迦南地是已經賜給以色列人的。神已明說:「我都照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不是神不給,是給了,但以色列人卻還不曾得到。有些人埋怨神不聽他們禱告,其實神已聽了,但是他們沒有得著。因為我們有了神的應許, 還要信心去支取。
每日靈糧(Our Daily Bread)前壬主筆鄧肯博士(M.R. Dehaan)講過一個見證。他說一次有人奉獻一張二十元支票給「每日靈糧」,但發票人忘記在支票上簽名。於是他寄信去致謝時,把支票一併寄回去,請那人在支票上簽名。不久支票寄來了,名已經簽好,他叫職員拿兌現,不料又被退回,原來這次是鄧肯博士自己忘了簽名在支票上,以致又不能兌現。因為一張支票,不但發票人要簽名,收款人也要簽名才能兌現。照樣,這屬靈的迦南地已經賜給我們了,我們有沒有信心去支取呢?
省思禱:擺在我們前面的年日中,有甚麼目標能更多結果子,更像主耶穌? 我們有沒有信心在神應許的支票上簽名呢? 讓我們踏出新的腳步,領受新的使命, 完成神所給我們的責任。這樣,我們以後的日子能贖回我們過去虛度的時光,比先前更蒙神重用!
黙記金句:「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書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