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 Chan

Icon

Stephen Chan

豈可奪取神的物

「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 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 (瑪拉基書三章8節)

神藉先知宣告祂的百姓「奪取 」祂的供物, 實際上是指以色列人不獻十分之一說的. 既說「奪取 」, 可見十分之一本來是神的, 不是人該保有的. 在亞伯拉罕時代 (律法時代之前) 並沒有律法指定要獻十分之一, 但亞伯拉罕卻摸着了神的心意而自動奉獻了十分之一 (創世記十四章20節), 後來神藉摩西宣告以色列人當把十分之一歸給神 (利未記廿七章30節, 民數記十八章21節), 以色列人卻裝聾作啞, 不把當給神的獻上. 所以神說他們是「奪取 」那本應歸神的物. 可見亞伯拉罕敬愛神是真心的, 神還沒明說他已領悟了; 以色列人愛神卻是假意的; 因神明說, 他們還裝作不知!

基督徒不在律法下, 乃在恩典下(羅書六章14節下), 神所要求我們的, 不是按規條獻上十分之一; 乃是像亞伯拉罕那樣摸着神的心意而奉獻. 從奉獻十分之一開始, 直到獻上一切他所最愛的. 甚至他最愛獨生的兒子以撒也獻上了. 可惜今天有不少基督徒, 平常的奉獻遠不及十分之一, 卻高唱完全奉獻, 高唱不是按規矩奉獻, 應按聖靈感動奉獻. 這就像一個人在平地上還沒起步, 便宣告自己已登上高峰, 不切實際. 主耶穌說「你的財寶在那裏, 你的心也在那裏」(馬太福音六章21節), 在財物上是否盡力奉獻, 其實就是是否真心愛主的指標. 沒有什麼比金錢更能考驗人神的心意, 特別是在經常而長久的時間考驗下, 很難有人維持長期的偽善而不被人看透的.

神一再藉先知宣告「當納的十分之一」這句話. 可見神所要求於祂的百姓的只不過是他們本來該盡的本分, 並未苛求. 在神看來, 祂所賜給他們的十分之中, 其實只有九分是要給他們的, 另一分是神交在他們手中作為他們學習「奉獻初階」用的; 所以逢神要給他們九分就多給了一分, 使他們得着十分. 但神的百姓竟奪取了那原本是交給他們「代理」的那一分; 不但不為那已有九分知足感恩, 還要私吞神要他們轉交給神家的那一分; 不忠心作神錢財的管家, 怎能得神的賜福?

從瑪拉基全書看來, 以色列人當時的處境頗為窮困, 在他們想: 如果神賜福他們, 讓他們的生活較為富裕, 或可實行奉獻十分之一; 但眼前的光景, 只能把有殘疾的牲畜獻上, 聊勝於無! 但神的原則剛剛和以色列人想法相反. 神認為他們不忠實的獻十分之一, 正是他們不能擺脫窮困的原因, 不但使神不能賜福給他們, 甚且招致意外的虧損, 按下文: 「…我必為你斥責蝗蟲, 不容牠毁壞你的土產…」(瑪拉基書三章11 節) 看來他們正受蝗災之苦. 主耶穌說: 「你們要給人, 就必有給你們的」(路加福音六章38節) 先 「給」才可以「受 」, 這是神的原則. 所以神在此向我們發出挑戰性的應許說:「萬軍之耶和華說, 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 全然送入倉庫, 使我家有糧, 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 甚至無處可容? 」(瑪拉基書三章10節)

誰能把天上的窗戶關閉, 以致神無法傾福與我們? 是我們自己. 誰能把天上的窗戶打開, 使神可以傾福與我們, 甚至無處可容? 也是我們自己. 因神已經應許了, 現在只看我們是否信神的應許了! 在人生的路途中少一項意外損失或疾病, 可能已經多過收入的十分之一了. 神要補償或取去我們的十分之一多麼容易呢? 為甚麼我們竟想憑「奪取 」神的十分之一, 以求獲得較好的質生活? 為甚麼不憑信心支取神的應許, 使我們經歷神的信實, 身體靈性都蒙福呢?

 

Category: 讀經隨筆, 靈修集

Tagged: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