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隨筆(太廿一-廿三)
一、謙和的王(太廿一5)
全章顯明萬王之王的權柄,可從四方面看:
1.騎驢進京: 人都愛騎在高大威猛的戰馬上表現勝利,但這位天國王卻騎着被人看不上眼的驢駒子進人耶路撒冷。人們要佈置大排場,事先作許多宣傳,加上隆重的儀式,用高視闊步的姿態出現,才能在人前造成威榮顯赫的形像。但這天國王卻用不着這些,祂可以在謙和而溫柔之中顯出無限權柄。他只任讓人們自發地把榮耀歸神。「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這不是排練了多時的詩班獻唱,而是那些曾感受祂恩惠的群眾內心深處共鳴而發的心聲。這就是祂在完全沒有用權柄時人們所感受到的威榮。
2.潔淨聖殿: 祂既被人稱為拿撒勒人,木匠的兒子,在聖殿的那一些宗教派系裏根本沒有地位。但祂趕出殿裏作買寶的人,推倒兌換銀錢之人的桌子……時,竟沒有任何人敢攔阻祂。在這位真理之主跟前,連當時的祭司長等人也只得把惱怒藏在心裹。祂不是憑權位使人」懼怕,卻是藉真理的權柄使人懾服。
3.永不結果:「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有些信徒在為那棵樹抱不平,竟全然不理會造物之主對萬有的權柄。神造萬物原是供人享用,人們可以隨意砍伐他認為不需要的樹林,或剪除他認為不美觀的葉子,何以我們竟對萬物之主如何運用祂的權柄提出這種疑問呢? 其實主耶穌咒訊無花果樹,是為發洩祂當時的情緒,還是為教訓我們? 你我蒙恩得救的日子會不會比那棵樹更久呢? 會結出可令主喜悅的果子麼? 已經多久沒結果子了? 是否正處於自我咒訊狀態:從今以後我將變成不會結果子的樹了!
4.來吧,我們殺他: 租了別人的葡萄園,不但不交租,還把收租的人殺了,連園主的兒子也殺了。這樣的園戶,正像這世代的人,喧賓奪主地向神的權柄挑戰──「外邦為甚麼爭鬧,萬民為甚麼諜算虛妄的事。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祂的受冒者……」(詩二:1-9)今日世人拒絕基督的情形不正是應驗聖經的預言麼? 這樣敵擋救主基督,到底叫誰受虧損呢? 是人的損失還是神的損失,請聽主耶穌的答案:
「神的國必從你們奪去,賜給那能結果子的百姓。」(太廿一:43)
二、沒有人敢再問祂甚麼(太廿:46)
本章所記,是基督在世的末週中的「辯論日」。末節說:「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實在是全章中最好的結語。
1.無言可答(13節): 不少信徒對娶親筵席中那被丟在黑暗裏哀哭的人覺得無辜。其實無論誰都不用為那不穿禮服而丟在外邊黑暗裹的人,有甚麼類似不平之鳴。因為當主人問他為甚麼不穿禮服暗,聖經明記「那人無言可答」。如果主對他有任何不公正不合理之處,他何至於「無言可答」? 何須留待後人為他呼冤?「祂的判斷何其難測! 」「誰作過祉的謀? 」可向他提供高見呢? 全知全能的神會因偶然的錯誤使人含冤下陰間麼? 其實只有現今活青的人會熱心要替下陰間的人提出上訴,但那些已人陰間的人卻都自認為「無言可答」了。
2.耶穌看出他們的惡意(太廿二:18): 法利賽人和希律黨的人試探耶穌,故意很有禮貌地請教耶穌,「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但主耶穌卻看出他們來意不善。
禮貌和奉承的話,並不能掩飾人內心的惡意,正如毒藥不會因為用糖衣包青便變成不是毒藥。但最重要的是那被人奉承稱譽的人,會不會受諂媚而動心呢? 當然這種人間虛榮的玩意不能打動主的心。所以儘管那些窺探祂的人裝得很像善意請教,祂卻立即看出他們的惡意來。而我們則常因這類「糖衣」着了迷,半推半就的中了毒,便分不出善惡真偽了!
3.「主對我主說……」(41-46): 主耶穌回答完那些人的問難之後,反問那些自以為精通舊約聖經的法利賽人說:「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大衛既稱祂為主,祂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這些舊約專家丁門,對主耶穌的問題,竟啞口無言。他們雖有聖經知識,卻沒有聖靈的啟示,無法理解「主對我主說」中的第二個「主」,既是大衛的後代,怎麼又是大衛的主? 因為他們不明白,「主」必須從大衛的後裔中道成肉身,為人受死贖罪的救贖真理。注意這些辯論是在主耶穌還沒受死復活之前發生的,基督在道成肉身之前已經是「主」,並且祂受死復活而把「仇敵」踏在腳下的經歷,早在舊約大衛受聖靈感動時已經預言 (詩110:1),現今又應驗在新約的記載中了。「無知的人阿」(路廿四:25),為甚麼要向祂問難呢? 為甚麼不誠意求祂的教導和指引呢?
三、偽善有禍 (太廿三章)
主耶穌在本章中共七次責備假冒為善的人有禍(連同14節的小字共八次),且包括了主耶穌在世時所講最嚴厲的話,可見假冒為善是主耶穌最僧惡的罪。但在此最重要的是法利賽人等為甚麼會陷於假冒為善的光景中? 那使當時這些熱心舊約律法的人陷在偽善的罪中的因素是否也同樣使今日信徒變成假冒為善?
全章最重要的部份在第一段主教導門徒不要效法法利賽人的勉詞之中,例如: ①主耶穌指出他們能說不能行,因: a.他們所教導人的雖然是根據摩西的律法,卻根本沒有心要去遵行。b.他們把律法的條文,講解得比聖經還嚴謹,成了難擔的擔子,卻是給別人擔的。②他們一切宗教方面的作為,都是為叫人看見。在屬神的事上貪求屬世的虛榮,這種用心,使他們各種宗教活動都變成毫無價值。③他們顛倒了輕重,善惡,誤解實質與外表,信德與禮儀,因他們根本還沒有神的生命(參16節),卻又熱心「事奉」神,使人以為他們是天國裹的人,其實只站在天國門口,自己不進去,又攔阻了要進天國的人。
今日在教會圈子裏的人,切勿利用教會的地位和活動,求取私人的好處,以敬虔為得利的門徑就是現代的法利賽人,是神所憎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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