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大使徒怎樣看榮與辱
默記金句:「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5:41)
新約聖經中,最蒙神使用的兩位大使徒彼得與保羅,都曾為主飽受各種人的羞辱與逼害。他們親身的經歷與教訓,告訴了我們榮耀與羞恥的真正意義。
在教會的最初期,彼得、約翰曾為傳揚基督死而復活的福音,被當時的祭司長等人一再鞭打恐嚇(徒4:17,5:40)。他們不但不以為辱,反倒滿心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5:41)。所以他勸告當時的信徒,不要因犯罪而受苦;但若因作基督徒而無辜受苦,倒要看作榮耀,又要歸榮耀給神(彼前4:15/16)。
警察最可恥的是不會緝拿惡人,只會毆打無辜善良的百姓。法官最可恥的是把無罪的人定罪,又把有罪的人定無罪! 基督徒最光榮的是為傳揚、辯明救恩真道而被人捏造壞話毀謗、陷害。
使徒保羅更是為主受苦最多的使徒。他行將殉道前勸勉他得力的助手提摩太說: 「你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總要按神的能力,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提後 1:8)。雖或世人以為他被政府拘捕將判死刑而以為恥,但保羅自己不以為恥,也勸提摩太別受別人的毀謗而以他為恥,因他確知他所信的是誰,也確知自己是為主受苦,是那些把他無辜治罪的人可恥。他倒有無限的光榮,且確信自己要得那公義的冠冕(提後4:7/8)。
總之,基督徒的尊榮與羞辱,不在乎人怎樣判斷,乃在乎那鑒察人心,公正善良的主神的裁決。我們所追尋的不是眼前暫時的榮耀,而是永活之主神所要賜給的永遠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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