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涼水的事奉
「無論何人,為門徒的名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太10:42)一杯涼水,看來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主耶穌卻非常重視。各種感人肺腑,捨已獻身的事奉,從一杯水開始。
1.為門徒的名意即:(1)因他是門徒的原故。(2)因他們是主所用的人的原故。總之,是為主的緣故,這是本節重要的關鍵。為甚麼願意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是存心為主的緣故,不是為聯絡感情,不是為表揚自己的愛心,乃是全然為主,這是可得賞賜的主要原因。
2.一杯涼水算不得甚麼,但若在別人乾渴時,那一杯涼水就大有價值。筆者曾在東南亞某地連續到四處教會講道,那主日天氣炎熱,前三處竟沒有一杯涼水擺在講台上。因趕時間,口裏乾渴,我真的嘗到聖經所說舌頭貼在上膛上的那種乾渴(詩137:6)。到第四處講道時,那司事在還未講道時,就把一杯涼水給我。我一口氣喝完了,在心裏立刻禱告,求神照祂的應許賞賜這個人。一杯涼水算不得甚麼,有時可能像神蹟一般給了正在乾渴的人。
3.主耶穌加強語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 ,這人不能不得賞賜。」不能不得是負面的強調,為甚麼主不說必能得賞賜,這句話是針對多數人難以相信給一杯涼水這麼小的事,可以得賞賜那回事,所以祂預先消除人們的疑慮說「不能不得賞賜」,且加上「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位誠實不失信的主體諒人的軟弱,保證祂所說的不是誇大的話,是真實的。你我相信嗎?照著這應許實行了嗎?
4.約在 1994年冬末之前 ,我從未想到能捧著幾本聖經或詩歌分給出席聚會的人,算得上是甚麼事奉,但現今我發覺自己已無力拿起聖經或詩歌分給聚會的人,因心臟太弱,不能拿著重的東西行動。我才發現能拿著聖經分給出席的人,不但會得賞賜,且是神給我事奉祂極大的恩典。分派一本聖經給人跟拿一杯涼水差不多的事,但都是神所給你的福分,所以才有能力作這最小的事。祂說,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最重要的是 :你為誰作這事?
省思: (1)我是否常常輕忽近似給一杯涼水的事奉? (2)主耶穌告訴我們祂不忽視我們為祂做最小的事!我們卻連弛這樣的重視也輕忽了? (3)在事奉神的事上,我們該存甚麼心態?
默記金句:「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車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16:10)
Filed under: General, Devotions